一、出国成绩单(英文成绩单)均未注明GPA,如果需要办理GPA证明,请您先计算出自己的平均绩点,并按照下面模板写出英文的GPA证明,用B5或A4纸(空白纸或者中山大学信纸)打印后拿到东校区行政楼A208室给相关工作人员核对正确后,方可盖章。
GPA证明应写清楚个人的基本资料(包括入学时间、专业、院系、出生年月等)、自己的平均绩点及计算标准。
二、如果需要办理排名证明,请先前往本人所在院系请教务员开据相应的证明,然后由本人翻译成英文,随后拿着院系证明及写好的英文证明一起到教务处学籍科盖章。
三、受理时间:周一、周二全天;周三至周五上午。(办公时间 上午:9:00~11:30,下午:1:00~4:30)
注:GPA与排名证明可以写在一张证明上面。